《读《野火集》产生的杂碎想法》

        

(pic in古生物研究所外)

        翻博客看到自己2011年的一篇文,一些执念现在依然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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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读书看杂志的时候,总有一些强迫症的症状,想以最快的速度读完,读着读着,人物名字对不上号了,还要翻到前面去回想回想人物关系,所以往往读书速度都不快,可是心里还是时不时地算着,自己已经读到这本书的几分之几了,还剩几分之几了。但是读龙应台的《野火集》时,却全然没有勉强自己意念的想法,就是随手拿起,缓缓读两篇,读累了就放下,到现在还是只读了三分之一。原因其实很简单,这本书就是一本镇定剂,在你很愤怒的时候拿起来,里面清晰的思维和有力的质问,会让你觉得异常的解气;在你郁闷迷惑的时候,作者坚持的对违反秩序行为的反应,会让你明白自己应该坚持的正确方向;在你萎靡不振的时候读两篇,你会发现自己还有需要为之努力的东西……所以它可以是一本细细品味的书,而不同于一般的心灵鸡汤。八十年代的台湾和现在的大陆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可以说是惊人的相似:人情的冷漠以及虚拟繁华背后的贫穷,精神的空虚以及对自身的过分宽容。


        前两天和同事吃饭,说到我每天早晨上班过马路的事情。在路口,大家赶着上班上学,路灯只有30几秒,可是这边红灯本该停的行人呢,却好像压根没有红灯的设置,丝毫不让,于是很好过的一个路口,往往就会积压起来,还会出现绿灯行人过马路,红灯车子因为不避让而撞到行人的事情。最后的结果就是两边都被耽误。这种对公共秩序的违反导致的对他人和自己行程的耽误就会让我出奇的愤怒,因为这根本就是毫无意义的耽误和毫无意义的碰撞,于是我总会喊:“你没看到红灯啊!”。就是把这个经过讲给了两个男同事听,一个表示赞同,觉得就应该让他们知道自己是错的。另一个听了却哈哈大笑说:“你真的在大马路上这样啊?!人家肯定觉得你有病!”我当时就懵了,这不是很奇怪的思维吗?别人的错误导致耽误了你自己的时间,你指出别人的错误时,却觉得别人会当你是脑子有问题?!我理解不了他的宽容,也理解不了他的不生气。就在此时,我写着这些文字的时候,对面楼里的一个女人,还在楼下和她婆婆大吵特超,有人说她打扰别人休息了,她依然不管不顾。在你受到噪音侵扰的时候,在你因为繁重的交通状况不得不在上下班路上花三两个小时的时候,你真的不该生气吗?用龙应台的一句话讲:“还要糟糕到什么程度,才会让你感到吃惊?”不指出别人的此类错误,是你对你自己的冷漠,所以在这个时代,不冷漠,才会成为你是个“好人”的先决条件,当然你可以选择不做“好人”,但是也请尽可能的不要去影响其他人。


        在由古至今的各类名言中,有两句我是极其信奉的,一是“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另一句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郑渊洁说,他其他的学科都学不好,所以干脆把所有的兴趣和精力集中到自己的母语上,这才是他为什么会成功(大意是这样,原句记不起来)。有人说,人的所有痛苦都来自于比较,可是,在我自身而言,还有一大痛苦,来源于选择。当自己只有一件事情可以去做的时候,往往可以完成的超乎寻常的好,可是如果再多一个选择,让你来选一件自己觉得可以完成很好的事情时,痛苦便产生了,效果也可能不尽人意。也许是因为这样类似的经历,才让大家对《猜火车》里那一段一天里选择这个选择那个的台词而津津乐道?在我去年面临毕业开始找工作,到开始正式工作,再到换为第二个工作,这是一段很微妙的摸索过程,我很幸运,知道了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也意识到了“术业有专攻”的重要性。在这个阶段,不迷茫,就是你最幸福的事。在我面临选择的时候,我依然会纠结,会痛苦,但是,他们却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简化。至于第二句,是大学的时候,傅宏教授说的一句话让我茅塞顿开,他说:“看一个人怎么样,就看他身边的朋友是怎样的。”醍醐灌顶就是这种感觉。自此,对于观察别人,便多了比对的参照坐标,所以很多事情,就有了更加明显的解释。对我来说,对闯红灯事件生气的人,我更愿意选择与其为友。

 

        因为一两个月前,买了一本《明日风尚》,里面详细的讲述了台北万华地区的方方面面,也就是旧称的艋舺。从风土人情,到街边小食,这和自己听说的那个帮派成风、挥刀砍人的地界似乎是两个地方。为什么想到这个,首先是因为《野火集》让我看到了龙应台对台湾的一份眷恋和热爱,她的愤怒、不忍和言辞的抗争,是因为她不堪人事日萧条,这就让台湾的魅力和自己心中对南京的喜爱划上了等号。而《明日风尚》里的那个万华,却让我在心中描绘出一幅老旧的、飘着本地特色鱼丸香味的温情之地。一个黑帮云集之地,也有这样的平和日常人家气息,确实对我很有吸引力。前两天看到杂志介绍钮承泽,讲述自己对台湾的感情,对《艋舺》电影的拍摄初衷,又会体会到一个台湾男人对侠气、义气和柔情的诠释。很巧的是今天去听张大春的讲座,讲述他在《城邦暴力团》一书中,第一章一个小情节——主人公从五楼跳下来的源头,说自己小时候住在帮派云集的圈屋,因为怕自己受到欺负,就每天穿着道服在院子里练拳练回旋踢,其实也只是花拳绣腿,而自己呢,很像回事的穿着道服,去商店里打酱油或是帮家里买东西,都颇有派头。有一天,突然来了一个中学生,说要拜师,因为自己想要在万华中学的比赛中获奖,于是张大春也就有模有样的教了起来,期间也耍过小把戏把人家踢的满嘴是血,可这个徒弟呢,倒是对师傅崇拜的五体投地,觉得是自己不小心。这件事情过去不久,突然一天,徒弟身后跟着两个彪形大汉来到张大春家,张大春看到这个架势,心里已经有点吃不住,想肯定是来报那一脚之仇了,谁知自己走出屋子后,一大汉刷的从身后拿出一个大奖杯,原来是徒弟在学校的比赛中得了一等奖。张大春这才知道,是徒弟来道谢了,于是问道:“那这两人是谁?”徒弟自豪地挥挥手说:“他们啊,是我的徒弟!”徒弟来告别,因为要升学了,也因为没有什么其他的话来讲,张大春就寒暄地问了问,你家住哪啊?徒弟指了指后面的那栋楼说,“就住在那的五楼。”这便是主角从五楼跳下来的小说情节由来了。不知道这个万华中学的万华,是不是那个艋舺,但是,帮派、打架、拜师......就让我在心里认定了是万华区。


        动荡的社会背景下,每个人都要靠自己去自保、去生存,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智慧是一生受用不尽的经验。所以,我也很高兴自己靠自己完成自己想做的工作和事情,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我得到的东西,只能说是不足为外人道也。另一方面,尽管万华对我很有吸引力,我却还是不愿意去看《艋舺》这部电影,直观的视觉感受,往往会毁掉你内心对事物的美好刻画,所以,还是暂时让内心里的那个万华保持在那里吧,也保持住内心里侠肝义胆泡出来的那股鲜香鱼丸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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